[10-20]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全面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建设!

来源:光明社教育家 | 文字: | 摄影: | 编辑:jcjyjt2024 | 审核:
发布时间:2021-10-20 18:22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加强县域高中建设”。县域普通高中(以下简称“县中”)是县域基础教育的排头兵,办学规模超过全国普通高中学校总数的一半。全面加强县中建设,着力破解县中发展困境,整体提升县中办学水平,对于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带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助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意义十分重大。

加强县中建设,要在补齐办学条件短板上下功夫。

我国近70%的县中地处中西部农村地区,这些地方县级财政能力相对较弱,县中投入不足,校舍和教学设施设备还存在缺口,大班额现象普遍,整体办学条件相对薄弱,特别是适应高考综合改革实施选课走班,县中办学资源不足问题将更加突出,迫切需要加大扶持力度。各地要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大县中建设经费投入,大力实施县中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达到每生每年1000元以上的要求,并逐步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加快补齐县中条件短板。“十四五”期间,国家将继续实施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项目,重点支持改善县中基本办学条件,推动县中学校建设实现标准化,全面化解大班额,有效控制大规模学校。

加强县中建设,要在规范招生管理工作上下功夫。

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对于防止县中优质生源过度流失,维护良好教育生态,促进县中持续健康发展至关重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明确提出,“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对实行公民同招作出了部署。在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中,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大力推动落实普通高中公民同招和属地招生政策,积极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招生办法,招生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从“招好学生”向“教好学生”的转变,有效遏制了跨区域掐尖招生,较好地稳定了县域生源,增强了县中办学信心。各地要积极巩固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成果,切实强化招生工作监管,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招生录取机制。

加强县中建设,要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上下功夫。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目前,我国欠发达地区县中教师配备还普遍不足,面临待遇低、招聘难、留不住等问题,必须进一步健全县中教师补充激励机制,全面加强县中教师队伍建设,为整体提升县中办学水平夯实人才基础。各地要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统筹管理相关规定,依照条件标准及时补充县中教师,优化教师配备,着力解决县中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性缺员问题。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教师流动手续,制止发达地区、城区学校到薄弱地区、县中抢挖优秀教师,切实防止县中优秀教师过度流失。要加大县中教师培养力度,依托部属师范大学和省属师范院校定向培养一批优秀县中师资。同时,推动适当提高中小学高级教师岗位比例,正高级教师岗位设置适当向县中倾斜,并合理核定县中绩效工资总量,绩效工资分配向优秀教师倾斜。

加强县中建设,要在提高县中教育质量上下功夫。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必须整体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努力为每一名学生的成长发展提供良好条件。各地要认真组织实施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加强对县中教学工作的指导,推动全面深化县中教学改革,大力推进优秀教学成果应用,积极完善选课走班、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生发展指导,并充分利用农业农村资源,加强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着力提升县中育人质量。要加强市级统筹,努力探索和形成具有鲜明县域特色的普通高中育人模式,促进市域内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的发展。同时,要充分发挥高校、优质普通高中和退休优秀校长教师的作用,通过国家引导、地方支持、双向选择的方式,在坚持公益原则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县中托管帮扶工作,努力使每个教育基础薄弱县都得到支持,加快整体提升县中办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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